2008年7月25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救父种罂粟 苦果自己吃
牟丹

  7月22日,仙居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,并处罚金3000元。
    去年农历十月,患胃癌晚期的郭父疼痛难忍,就交给郭某一个罂粟果,要他熬汤给自己喝,以减少疼痛。由此郭某就准备种一些罂粟。今年3月,郭某种下的623株罂粟苗被警方查获。根据法律规定,种植毒品原植物达到500株以上,就构成犯罪。